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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团委获得2016年度“四川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作者: 日期: 2017-02-22 文章来源: 阅读数:

本站讯(信息来源:团委)近日,共青团四川省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6年度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川青发〔2017〕1号),我院团委被授予2016年度“四川省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2016年,院团委围绕育人的根本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现中国梦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以及学院共青团自身的特点开展工作,在青年思想引领、基层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团属新媒体建设上实现新突破,推动学院共青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四红旗团委”是团省委授予基层团委的最高荣誉。此次我院共青团工作获得团省委表彰,既是对我院共青团工作的肯定和鞭策,也是对全院团干部和团员青年的激励与鼓舞。院团委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动改革发展,强化思想引领,夯实基层基础,联系和服务青年师生,为学院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罗天鹏 审核/丁可 编辑/李林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