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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深入人民路社区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
作者: 日期: 2015-12-11 文章来源: 阅读数:

根据泸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精神,为有效督促和协助社区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12月4日,学院宣传部部长熊剑、团委副书记丁可和宣传部王璟同志代表学院到包保对象--纳溪区永宁街道人民路社区开展督查调研,并与社区党支部书记肖剑兰进行了深入交流。学院学生志愿队伍冒雨协助社区开展了环境卫生、市容市貌整治,以实际行动支持社区文明城市创建。

座谈会上,熊剑、丁可详细了解了人民路社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针对社区创文工作的重难点,逐一商讨了解决方案,形成了具体措施,并确定双方安排专人对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定时跟进社区创文工作开展情况,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学生志愿者协助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进行了全面整治,同时开展了创建文明城市意义、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活动,引导社区居民以实际行动支持创建工作。

据泸创建办〔2015〕19号文件精神,学院于11月16日迅速成立了包保工作领导组,明确了由学院党委书记代华龙、院长贺元成担任组长,负责统筹部署包保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万象城平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包保工作方案》,提出“六个协助”工作任务;完善了包保工作保障措施,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包保工作。目前,学院已划拨5000元工作经费资助人民路社区用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文/王璟 审核/熊剑 编辑/冯莉